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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甘肃省苹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苹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苹果产业是我省在全国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是主产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为了紧紧抓住国家苹果产业战略西移,将我省东南部地区划定为全国重点优势产区的发展机遇,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32号)精神,充分发挥苹果产业比较效益高、增产增值潜力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优势,提高我省苹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和原则。 (一)发展目标。从2010年开始,通过三年的扶持发展,到2012年,全省苹果种植面积由2008年的370万亩增加到450万亩,标准化结果果园面积由2008年的210万亩增加到350万亩,单产、质量有明显提高,栽培管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升,良种繁育能力、保鲜贮藏能力、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加工、营销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支撑能力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全省苹果新增产值50亿元,保鲜贮藏能力提高15个百分点,18个优势区域重点县农民苹果收入实现翻番,全省苹果面积、产量、产值均跻身全国前三位,把我省建成一流的元帅系苹果和优质红富士苹果商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 (二)扶持原则。 1.支持优势产区。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苹果优势产区,实施大县战略,推广效益显著、发展潜力大的优良品种,做大标准化果园基地,做强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创优质品牌。 2.支持关键环节。从解决影响和制约苹果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入手,重点扶持良种苗木繁育、生产技术培训、果农经济合作组织、产后处理、贮藏加工与市场体系、病虫害防控、标准化种植和科研攻关等环节。 3.资金统筹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能够推动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4.实施绩效考评。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对扶持补贴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科学评价验收,并采取相应的奖惩办法。 二、扶持重点。 在改造提升现有苹果种植品种和基地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优势区域种植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大幅度提高苹果单产、质量和产业整体效益,促进果农收入持续增长。重点扶持果农公认、市场适销的良种苗木繁育,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普及;扶持标准化种植技术培训,重大病虫害防控,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管理进程,提升果品质量安全水平;扶持产后处理、保鲜贮藏能力建设和出口型精深加工,增加产业附加值和效益;扶持果农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实现产销衔接;扶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产业科技水平;扶持培育创名优品牌,拓展国内外销售市场,扩大出口创汇,增加果农收入。 三、扶持方式。 (一)优质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以贴息或直接补贴的方式扶持。 (二)对重点县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提高培训,给予定额补助;对主产区果农的技术培训,按培训人数定额补贴。 (三)对连片种植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乡、村级果农经济合作组织和县级苹果产销协会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对新建500吨以上机械恒温库或1000吨以上保鲜贮藏库按不同等级的贮藏能力大小,给予定额奖励扶持,对苹果加工企业按实际年加工原料果数量在10000吨以上的给予不同等级的定额奖励扶持。 (五)对苹果产后处理生产线按年销售达到一定额度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六)对新品种、新技术研发、现代栽培模式创新等科研攻关实行公开招标,择优资助。 (七)对优势产区的贫困地区贫困村的苹果基地建设,可适当降低规模标准要求,给予扶持,按财政扶贫资金下达计划给予补助。 四、资金筹措。 整合有关资金,2010年筹措苹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5000万元,以后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其中,省发改委整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内的后续产业建设专项2000万元,省财政厅安排苹果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省农牧厅1000万元,省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 五、重点项目和补助标准。 (一)2010年安排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补助925万元。 1.建立良繁基地5500亩,每亩补助500元,共补助275万元。年产两年生优质苗木2000万株,三年生优质大苗500万株,基本实现全省新建、更新果园苗木自给。由天水、平凉、庆阳、陇南4市苹果产业主管部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育苗单位(企业或大户),所育苗木必须是当地最适宜、市场最畅销、农民最欢迎的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