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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发改社会[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06
【实施时间】 2010-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8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社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2009年,各市州发改委社会发展部门的同志,在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保增长、惠民生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狠抓中央扩大内需社会事业项目管理与实施,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了社会事业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表彰决定:
  
  一、社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常德市发改委社会科、湘西自治州发改委社会科、株洲市发改委社会科、张家界市发改委社会科;
  
  二、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管理先进集体:郴州市发改委社会科、衡阳市发改委社会科、永州市发改委社会科、娄底市发改委社会科、邵阳市发改委社会科、益阳市发改委社会科;
  
  三、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集体:长沙市发改委社会处、湘潭市发改委社会科、怀化市发改委社会科、岳阳市发改委社会科。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省社会发展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努力开创我省社会发展工作新局面。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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