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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星评委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7-01
【实施时间】 2010-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关于全省五星级饭店通过2009年全国星评委评定性复核的通报

各市、州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为加强星级饭店评星后的后续管理,促进星级饭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于2009年9月至12月组织开展对满五年期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根据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关于2009年全国满五年期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旅星评发〔2010〕49号),我省锦江宾馆、总府皇冠假日酒店、天府丽都喜来登饭店、九寨天堂国际会议度假中心、乐山市红珠山宾馆、成都家园国际酒店、成都加州花园酒店贵宾楼等7家满五年期五星级饭店通过2009年全国星评委的评定性复核。希你们严格执行国家星级饭店评定标准,加强所辖星级饭店的管理,不断提高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整体水平。
  
  特此通报。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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