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档案局
【发文字号】 黑档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6
【实施时间】 2010-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0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2009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接上页]

  2、档基4表中第一列“学制类型(个)”指开办多种档案专业教育学制的学校,各种学制的学生人数分别填入相关行,教师人数则集中填写在主要学制行(如“大学本科”)。“学生”列下的当年在校生数和当年毕业生数均为2009年度人数,不是历年累计数。
  
  3、档基4表中“在职培训教育”由地、市级以上档案局填报。(五)档基5表和档基6表
  
  档基5表由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报。
  
  档基5表中“经费”(第37、38行)和档基6表中各种投资额(第6-8、14、15行)的单位均为“万元”。
  
  三、各市、地档案局汇总审核综合年报需注意的问题
  
  (一)档综1表
  
  要核准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数量。变动情况应另行说明原因。
  
  (二)档综2表
  
  1、检查馆藏全部档案数量是否符合下列公式:
  
  馆藏全部档案=上年度馆藏全部档案+本年进馆档案-本年移出档案-本年销毁档案
  
  2、检查档案数量与排架长度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
  
  3、国家重点档案应抢救总数包括历年已抢救数量,无特殊情况已抢救数量不应少于上年度上报的已抢救数量。
  
  4、注意数量单位变化。综合表中“机读目录”(第50、51列)的数量单位已由基层表中的“条”变为“万条”。
  
  (三)档综3表
  
  1、检查室存全部档案数量是否符合下列公式:
  
  室存全部档案=上年度室存全部档案+本年接收档案-本年移交进馆档案
  
  检查室存全部档案与本年接收档案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2、检查档案数量与排架长度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
  
  (四)档综4表
  
  1、检查馆藏全部档案与开放档案的对应关系是否合理。
  
  2、核算“本年复制档案、资料”的页数是否真实可信。
  
  3、检查“本年编研档案资料”的种数与字数、平均每种的字数是否合理。
  
  4、检查档案馆总建筑面积与上年度上报数相比变化是否合理。
  
  (五)档综5表
  
  1、核算“本年复制档案、资料”的页数是否真实可信。
  
  2、检查“本年编研档案资料”的种数与字数、平均每种的字数是否合理。
  
  (六)档综6表
  
  1、检查填报的学校数与本局分管教育的业务部门掌握的情况是否一致。
  
  2、检查在职培训教育的办班期数与毕业生数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
  
  (七)档综7表
  
  检查经费(第37行)和科研经费(第38行)的数额和对应关系是否合理。
  
  (八)档综8表
  
  检查档案事业费的数额是否合理。
  
  四、使用档案统计软件应注意的问题
  
  (一)使用档案统计软件的单位请按如下程序形成上报盘:录入(上级单位还需接收下级单位上报盘)→综合汇总→形成上报盘。
  
  (二)使用档案统计软件填报档基3表的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在综合汇总之后选择“修改”菜单下的“统计范围页”,将其中大型企业的个数改为“1”,然后再形成上报盘。
  
  (三)单位类别代码“111”专用于开办档案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填报档基4表;“112”专用于开办档案专业教育的中等学校填报档基4表。
  
  (四)《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计算机管理系统》已升级为V2.0版本,升级软件可直接登录数字中国网站(http//www.datachina.org)下载。
  
  在填报、汇总年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哈尔滨市文昌街48号
  
  联系电话:(0451)87701820
  
  联系人:王丹菊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