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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2.组织实施项目。主动对接,策划一批、贮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组织策划300多个项目申报农业部储备项目,争取一批项目纳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监管,确保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项目落实。 43.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扩大农机补贴规模到1.2亿元以上。调整补贴结构,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加快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机龙头企业。省农机监理所要迁入新址办公并建立办证大厅,逐步建立海口、三亚等农机信息管理终端。 十、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44.实施阳光工程。动工建设省级农民培训中心,加快市县、乡镇培训基地建设,健全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全年培训农民60万人次,转移就业8万人。 45.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实用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农垦杯”全省农村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全国农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割胶比赛等活动,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 46.培育发展种子产业。把橡胶列为主要农作物品种,加强种苗管理,提高良种覆盖率。推动神农大丰公司上市。推动农业科研院所与种业企业的联手合作,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子企业。 47.全国科技支撑体系示范县全覆盖。在全省已有8个市县的基础上争取将其余市县纳入,实现示范县全覆盖。 48.推进农业科技入户。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水稻创高产活动,建立节水技术和太阳能植保技术示范点,推广太阳能灭虫灯10万亩;新建10个测土配方施肥服务流动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00万亩。建设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49.建设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服务站。制定规划,重点建设10个农技推广区域站。 50.支持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平台。支持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与市县、企业建立合作协议,围绕中部市县农民增收建立科技人员指导、培训和服务等新机制。 十一、加强质量监管和农业执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51.健全检测体系。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儋州、琼海、昌江、屯昌分中心竣工使用。 52.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动服务站考评制度、质量检测报告制度、检测信息系统、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实时监控,流动服务站检测样品10万个。 53.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推动市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并逐步延伸到乡镇村委会。 54.开展专项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开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综合执法质量监管,推动建立大型农资超市和连锁店,建立农资监管网络平台。做好首届博鳌国际旅游论坛、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测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零发生。 55.塑造农业执法新形象。争取成立省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新建6个市县农业执法机构。建设4个国家级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试点市县,争取全省三分之一农业执法人员受训。争取《海南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条例出台。 56.加强植物检验检疫。建立准入制度,在农产品入岛主要港口、机场建立植检站,实施质量查询检测,实现病虫害预测预报可视化系统全覆盖。新建16个植物流动医院基层服务站,扩大覆盖面。 57.做好“三品一标”工作。推广标准化生产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管理的创新,加强商标注册、产品认证和品牌宣传。 十二、抓好产销对接,提高农产品营销水平 58.加大促销力度。制定全年促销方案,开展大规模农产品促销活动,以东南亚、东北亚、西北亚市场为重点,开展境外促销活动,力争全年瓜果菜出岛突破500万吨。 59.办好“冬交会”。开展产销衔接,办好永发农资、琼中农资、冬交会等交易会,落实去年签订的订单。在主产市县开展擂台赛活动,评选名优特色瓜果菜。根据产销实际及时开展各种有效的对接活动。 60.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加强市场调研、市场分析、预测和风险预警,新增10个驻外农产品流通办事处。策划百家媒体宣传海南农产品活动,完善“冬交会”网站,完成农产品远程视频系统升级扩建。 十三、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系统自身建设 6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的各项任务。 62.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国际旅游岛、西部开发、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农业补贴资金10亿元。加快推进农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力争农民小额贷款20亿元以上。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落实与省农发行签订的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解决农民的资金短缺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