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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1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晋江丽发加油站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晋江丽发加油站等2家企业:
  
  我委于2009年12月30日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准予晋江丽发加油站等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具体核准事项如下:
  
  一、晋江丽发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郭丽萍,经营地址为晋江罗山梧垵村县道佘马线3公里500米,经营品种汽油、柴油。
  
  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州华安山尾脚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周平,经营地址为华安县仙都镇市后村山尾脚省道308线10公里750米,经营品种汽油、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我委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一O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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