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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政教督通[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4
【实施时间】 2010-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2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表彰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教育督导、信息员的通报

各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
  
  自2007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建立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以来,各市州均高度重视该制度的建设工作,创建了多种形式的宣传载体,绝大部分市州配备了宣传信息员,从市州到县市区组建了教育督导信息宣传队伍,并且建立了教育督导门户网站或二级网页,同时带动所属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建立教育督导网页,并及时进行更新,加强了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和信息化的建设。许多市州教育督导部门坚持编辑印制教育督导简报或快讯,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已形成了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授予长沙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郴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怀化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岳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等4个单位“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授予李滔、唐恩慧、李丽萍、方全胜等4位同志“优秀教育督导信息员”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以资鼓励。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创造性地做好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希望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和信息工作,进一步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影响,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不断开拓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
  
  
二O一O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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