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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04
【实施时间】 2010-01-04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73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给予效能建设奖和效能建设个人奖的决定

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
  
  十多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各级减负机构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涉企“三乱”现象基本得到遏止,企业负担明显减轻,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作出了不懈努力,不断优化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开展,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效能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效能建设奖获得单位
  
  1、银川市减负办
  
  2、石嘴山市减负办
  
  3、吴忠市减负办
  
  4、固原市减负办
  
  5、中卫市减负办
  
  二、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效能建设个人奖获得者
  
  1、银川市减负办 任树德
  
  2、吴忠市减负办 李建柱
  
  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不断总结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内涵的研究和应用,拓展更深层次,继续加大减负工作力度,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推上新的台阶;受到奖励的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再创佳绩。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相信,在新的一年里,通过各级减负工作机构的不懈努力,我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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