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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7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突出特色,提高实效
  
  各地要选择案件多发地区,在食品、医药、农业等领域,就高新技术及本地优势、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以社会影响大、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的案件为重点,以流通环节为突破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行动。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上海世博会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为最大限度避免展品出现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应指导下辖市级局,组织安排对本辖区参展方的参展品提前进行全面的专利权稳定性检查和评估;同时,长三角地区各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和监管检查力度,及时做好有关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坚决打击恶意侵权与假冒行为。
  
  要加强广州亚运会的知识产权执法和监管工作。对“广交会”、“科博会”、“高交会”等大型展会,要积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等措施,根据会展案件的特点,大力提高会展执法办案效率。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有关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集中行动期间,对大型商场和其他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活动不少于3次,其他城市知识产权局的执法检查活动不少于两次。要通过执法专项行动促进日常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执法职责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全年调解、处理与查处办案工作量与当地专利申请、授权量的增加相比应呈现出正相关关系,办案质量有明显提高。
  
  在维权援助统一行动中,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各种社会资源的作用,加快合作专家库和合作单位库建设,公布合作专家和合作单位名单。要加强与工商、版权、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拓展12330统一行动的工作面。要抓住本地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的特点,彰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对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提高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
  
  为确保取得实效,各中心要通过12330统一行动加快提升自身能力,推进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中心开放日之前,要参照我局有关中心工作空间装饰方案布置办公场所,树立良好形象。在开放日要向公众公开中心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工作守则、文档管理办法、合作单位和合作专家库管理办法、来访来电操作办理流程、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规程等内部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
  
  截止2010年4月25日,中心批复达一年、应挂牌运行还未挂牌的,应在12330统一行动月中组织挂牌仪式;中心正式运行达一年的,人员、场地、管理制度必须符合我局有关文件要求。
  
  三、总体进度
  
  (一)动员部署(2010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印发本地行动方案(4月10日前报我局专利管理司备案),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各地方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执法工作与维权援助工作的负责人,为本局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责任人,执法处(室)负责人为联系人),尽快进行动员部署。本行动的责任人、联系人同时为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责任人、联系人。
  
  (二)组织实施(2010年4月下旬至11月底)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按照本方案和当地安排,大力推进行动的开展。其中“4?26”至“5?26”期间为2010年知识产权执法集中行动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统一行动时间。此外,各地应在全年利用本地举办重大活动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行动与维权援助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表彰(2010年12月)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做好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我局。我局将及时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查找问题,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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