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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7-09
【实施时间】 2010-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清理整顿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王玉芳 市国税局主任科员
  郭雁青 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处处长
  于斌芳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督察处科长
  荣 为 道里区工业信息商务局局长
  李 蒙 道外区发改局局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齐抓共管。二手车行业监管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领导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对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由市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工作。市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车辆转籍过户的监管,加强对机动车辆识别代码的查验,杜绝走私、盗抢、非法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依法治理二手车交易市场周围车辆的乱停乱放行为;严厉打击二手车流通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市工商部门要依法清理和确认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资格,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查处二手车交易中的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国税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跨行政区域开具《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进行查处。市地税部门要依法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经营主体服务业发票开具及使用情况。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清理取缔机动车占压人行道行为,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取缔车贩子沿街举牌、拦截车辆等行为。市场所在辖区政府要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组织商务、工商、税务、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二手车流通企业守法经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区县联动,合力推进。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明确职责,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并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及时报市商务局物资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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