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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骨干煤炭企业: 为促进省骨干煤炭企业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全省煤矿安全发展,按照省政府领导有关河南省2010年安全发展行动计划指示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114号)要求,省局决定对省骨干煤炭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绩效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省骨干煤炭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辉 副组长:王连海 成 员:杨建增李震寰 李文正 李志民 张德乾 陈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煤矿安全监察办公室,杨建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绩效考核以各省骨干煤炭企业为单位(不含2010年兼并重组矿井),以省骨干煤炭企业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指标为主要考核内容,以日常执法监督监察和查实的群众举报安全情况为依据,实行日常监督考核、季度过程考核和年终总评相结合,形成全年最终考核结果。年终考核结果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奖惩兑现直接挂钩,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兑现依据。安全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全省,同时报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评价,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和有关安全指标细化分解成具体的百分制考核项目,实行量化评分,以此综合反映企业领导干部履行安全职责实绩。以90分为基准分,兑现风险抵押金奖励比例为1:1;每高于基准分1分,提高风险抵押金兑现奖励的10%,最高兑现奖励为1:2;每低于基准分1分,冲减风险抵押金兑现奖励的10%,直至扣完风险抵押金本金。集团公司所辖矿井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冲减全部风险抵押金;全年消灭死亡事故的,按照1:2兑现风险抵押奖励。 三、风险抵押金管理 (一)缴纳范围 各省骨干煤炭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开拓、机电的副职领导,以及其它副职领导。 (二)缴纳标准 1、河南煤化、中平能化、郑煤集团和义煤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10万元/人;分管安全、生产、开拓和机电的副职领导8万元/人;其它副职领导7万元/人。 2、、神火集团和省煤层气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8万元/人;分管安全、生产、开拓和机电的的副职领导6万元/人;其它副职领导5万元/人。 (三)缴纳方式 安全风险抵押金由企业领导个人交纳,每年第一季度由集团公司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收缴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风险抵押金管理专用账号,实行专户专存统一管理,年度统结统清。 (四)奖惩兑现 风险奖励的兑现资金由各单位按照省局考核结果由企业从自有资金中兑现;因安全绩效考核冲减的风险抵押金,集中形成安全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对当年煤矿安全科研攻关关键项目的支持和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的奖励。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把安全职责真正落实到日常各项具体工作中。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煤矿企业各级、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抓落实的全员安全生产能动机制,不断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绩效考核评分办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绩效考核评分办法
备注:⑴每个扣分项目单独累计,扣完本项目标准分数为止; ⑵每个加分项目单独累计,最高不超过本项目标准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