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生部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8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接上页]

  附件2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邮编
 
生产地址
 
邮编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药品生产
许可证编号
 
gmp
证书编号
 
品名
 
 
 
类别

原料药 

单方制剂

小包装麻黄素

其他

剂  型
 

申请理由: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批件
  
  受理号: 批件号:
  
  
品名
 
类别

原料药 单方制剂 

小包装麻黄素  其他 

剂型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审批结论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邮编
 
仓库地址
 
邮编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药品经营
许可证编号
 
gsp
证书编号
 
品名
 

申请理由: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编 号:
  
  
购用单位名称
 
供货单位名称
 
购用品名
 
类 别
原料药  单方制剂  小包装麻黄素  其他
规 格
 
剂型
 
用 途
 
购用数量
 

有效期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填写五份,存档一份,交供货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份。购用单位交供货单位一份,交购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一份,留存一份。
  
  2.在填写购用品名时要注明盐类,数量一并用大小写注明。
  
  3.购用单位、供货单位留存购用证明3年备查。
  
  附件6
  
  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申购单位
名称
(盖章)
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申购品名
 
规格
 
类别

原料药  单方制剂

小包装麻黄素 其他

剂型
 
 
申购数量
 
 
拟定供货
单位
 
电 话
 

  
  

用途及数量计算依据的详细说明:

 

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7
  
  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报资料要求
  
  

申购单位类型

资料项目

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
教学科研单位
外贸出口企业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

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
-

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认证证书复印件

-
-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认证证书复印件

-
-
-

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1
-
-

国内购货合同复印件

2
-

上次购买的增值税发票

复印件(首次购买的除外)

2

上次购买的使用、销售或

出口情况(首次购买的除外)

用途证明材料

-
-
-

确保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用于合法用途的保证函

-
-
-

本单位安全保管制度及

设施情况的说明材料

-
-
-

加强安全管理的承诺书

出口许可文件复印件

-
-
-

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
-

  
  注:1.“+”指必须报送的资料;
  
  2.“-”指可以免报的资料;
  
  3.“+1” 药品生产企业尚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用于科研的可提交说明材料;
  
  4.“+2”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自用用于药品生产的可不报送;
  
  5.“*”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并提前公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