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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汛办[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4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向全市提供防汛短信服务及防汛传真登记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办,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2010年汛期即将来临,为确保世博会期间防汛工作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发挥防汛短信、防汛传真的作用,今年我办将继续使用这两个平台进行防汛相关信息的发布,对象为全市各区县防汛办及下属街道(乡镇)防汛单位、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水务局下属单位、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及下属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防汛短信
  
  今年汛期继续由市防汛信息中心利用其短信网络平台向全市提供防汛短信服务,即时发布市防汛指挥部行政指令、灾害警报、会议通知,天气和水位预报信息和预警信息,实测水雨风情超警戒信息等。各相关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确定所需服务信息内容,于4月15日前填写防汛短信服务登记表和接收短信人员名单登记表,并将盖章后的纸质文件报我办核准。新的短信服务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开通,去年的短信服务同时停止。
  
  2.防汛传真
  
  (1)各单位须将传真调至自动档。
  
  (2)各单位填写防汛值班传真号码登记表于4月8日前报我办。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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