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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4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第二阶段工作督察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1、未完成种植任务的单位要抢抓最后种植时间,确保全面完成种植任务。高速公路碎落台等两侧绿化原则上以种植花灌木为主,可选各路段表现较好的四季桂、红叶石楠、湿地松(带营养钵)、夹竹桃、杜鹃、红花继木等。其中昌樟高速公路在路两侧要补植5000株高和冠径都在2米以上的四季桂,鹰瑞和石吉高速公路要在互通绿化中各增加一万株高和冠径都在1.5米以上的四季桂、红叶石楠和海桐等大规格灌木,丰富景观层次。
  
  2、各单位要加强学习考察,学习绿化效果好路段的经验,对照自身问题,查漏补缺,确保各自路段绿化效果不留盲点。如景婺黄、景鹰、泰井高速公路的互通绿化效果还需加强,昌泰高速公路互通绿化通过自行采购苗木,委托专业单位施工模式可以借鉴。
  
  3、各单位要将注意苗圃基地景观效果和苗圃种植要求相结合。在一些面积较大的苗圃基地如厚田枢纽,要在主线两侧30米、匝道两侧20米种植大苗,打造景观带。普通互通要根据实际情况实现景观效果,如共青互通属于下沉式,需要在小苗之间每隔10-20米种植一排常绿高大乔木以改善视觉景观。
  
  4、各单位要把握好时间节点,要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种植任务。各单位要加日常强绿化养护工作,尤其是要加强6、7、8月高温干旱季节的养护工作,确保苗木安全度夏。各单位要在11月前做好交工验收有关工作,今年年底省厅将组织对全省高速公路绿化工作进行评比。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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