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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一、认真组织《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今年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纳入今年的教学计划,组织学员深入研讨,广泛交流;各级党报、党刊和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廉政准则》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实施《廉政准则》长效机制 《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成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总结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形成的一些好的做法,将其上升为制度。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相关配套制度,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更加具体、更有操作性。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通过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查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对照《廉政准则》,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预防腐败试点和解放思想学习讨论以及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对照《廉政准则》要求,认真分析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根据中央要求,当前要着力解决好六个方面问题,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之当利益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扰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作用干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要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纳入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班子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格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切实提高《廉政准则》的执行力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力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整体合力,确保《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在2010年11月10日前上报市纪委。 中共平凉市委
2010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