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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质监质发[2010]94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4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监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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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围绕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进一步加强质检法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执法研究,探索行政载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大质量的观念,加快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新工作机制。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检系统检测机构改革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提升基础保障的水平
  
  全面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改革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程序,推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建立健全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的地方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服务业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政策导向和技术保障作用。
  
  加强认证认可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用的认证认可监管工作格局,加大认证认可有效性的监管力度,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严格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证后监管。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监管整体效能。
  
  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切实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推动能源计量中心建设,为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节能行业提供计量服务。广泛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深化计量惠民工作,加强重点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规范市场计量行为。
  
  增强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按照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加快建立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加大基础性、突破性、带动性强的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水平。
  
  完善质监信息化体系全面完成“金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做好启动“金质工程”二期的立项论证、调研工作。率先在自治区局完善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质量信用、机关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加快质监数据统计软件开发与应用,建立覆盖全系统重点领域的关键数据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区局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提升区局网站服务能力。
  
  推动质量管理科学研究设立专项基金,引导鼓励支持产学研联合,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全系统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单位要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一批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重要活动,全面推进质监各项工作。要深入查找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都要明确目标、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清楚、责任落实、效果显著。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进一步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继续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以正面宣传为重点,精心策划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继续开展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活动,加强群众质量知识普及和教育,不断浓厚全社会的质量氛围。
  
  (四)加强工作交流,保障信息畅通
  
  区局将加强对各地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各盟(市、旗、县)质监局以及区局直属单位要及时向区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便区局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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