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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经市政府同意,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研究部署、工作推进等情况。 (二)对照《条例》和《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包括对单位部门职能、许可审批、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财务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公开情况,以及过时、失效信息的清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处理、答复情况。 (四)创新部门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建立公开场所及设施情况。是否结合部门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多种公开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五)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发布、责任追究、评议考核、新闻发布、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及备案情况。 (八)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及所需经费纳入预算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十)组织和督促本县(区)和本部门下属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考核程序 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结合、日常网上监测与年终实地检查结合等方式,按照《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试行办法》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一)自查自评 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编写提纲形成自查自评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评报告、评分细则表、信息公开统计表、本单位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均需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于2011年1月14日前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政务管理办,联系电话:6881101)。 (二)日常网上监测 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依照《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日常监测考核指标》,每月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年终取四次考核平均成绩按权重折算为年度考核得分。 (三)组织考评 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在各县区、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于2011年1月中下旬通过审核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进行量化考核,考核评分指标详见附表。 四、考核结果公布 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考核细项分数进行汇总,根据最后得分按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对被评为优秀、良好的考核对象给予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以年度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紧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通知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对区域内乡、镇街、管委会和本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三)各县区、市级各部门《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情况将纳入2011年度考核内容中。 附件:1.2010年度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指标(略) 2.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日常监测考核指标(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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