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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10]54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4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核实和补充钢铁企业相关环境信息资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钢铁行业核查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基本摸清了钢铁企业的有关情况。但从报送信息情况看,个别地方对钢铁企业和设备的检查仍不彻底、不全面,一些地方报送信息与环保部华南督察中心组织核查的结果存在着较大差距。为做好下一步钢铁行业环境整治工作,根据环保部的要求,请你单位组织对辖区内钢铁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核实、补充。现将此文予以转发,望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部里、省里要求完成核查,并要在“12369”环保热线的“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 网页中进行信息补充更新及信息报送工作。完成钢铁行业补充核查报告及附件整理(附件只采用邮寄方式),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厅环境监察总队。
  
  联 系 人:徐日升
  
  联系电话:027-87167542 13387572336
  
  传真:027-87652665 87167122@163.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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