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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5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2010年度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公告


  
  根据《沈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人才发[2007]4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启动2010年度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资助对象
  
  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
  
  资助对象:2009年4月1日以来引进或培育高端、高层次、急需、创新型的各类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或团队。对2010年市本级重点人才工作予以资助。
  
  二、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市人才办统一组织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各区县(市)委、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才办)统一组织并受理本行政区划内人才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单位请登录沈阳人才工作网(www.syrc.gov.cn),点击公告栏内“关于申报2010年度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了解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并按《沈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手册(2010年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各区县(市)委、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人才办)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逾期停止受理。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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