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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九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厅字[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5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一)农村教育薄弱,最突出的是师资力量的薄弱。发展农村教育,做好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意义深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全面推进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定向培养。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院校要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要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已录取的定向生,省教育厅将在江西教育网上统一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
  
  (四)培养院校要成立专门的教学部,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培养课程方案认真进行教育教学,确保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对培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进行全面监管和考核评估。
  
  (五)市政府将把各县(市、区)开展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情况纳入今年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2010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指导性计划(略)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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