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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11月份,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集中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调整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韩春军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齐鲁、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姜德印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办主任李长连、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侯尔满、市监察局局长曾凡库、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兴仁轩、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局长黄耀东、市交通局局长高彪、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跃、市爱卫办主任赵香兰、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晖、市教育局副局长韩春润、市卫生局副局长袁晓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副局长富文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金铁龙、市环保局副局长付卓、市水务局副局长来长波、市服务业委副主任杨宇、市广佑寺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吴玉彬、市供销社副主任杨云波、市工商局副局长王秉红、辽阳电业局副局长史春生、白塔区副区长张俊英、文圣区副区长毕桂利、宏伟区副区长朱志甘、弓长岭区副区长富绍华、太子河区副区长李希林、联通辽阳分公司总经理郭洪桥、沈铁辽阳工务段段长毕宝权、辽阳火车站站长孙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姜德印兼任。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城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使全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取得预期成果。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各责任单位要保证资金落实。 (二)加强考评。考评工作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是日常检查工作由被考核单位按照日常的考核细则和量化标准进行自查,每月至少两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评材料报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底进行综合验收,结合各部门、单位的自评材料形成最终考评结果;三是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对逾期不整改的,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对其部门、单位和第一责任人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格奖惩。各城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将“城市管理年”活动作为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在活动中因工作不力被人大、政协提出批评,或被通报(曝光)两次以上以及未完成整治活动任务的城区政府、部门或单位,监察机关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四)加强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市民百姓的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城市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活动意义和成果,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舆论监督;同时,设立群众公开投诉电话(3128009),广泛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认真解决反映的问题。 辽阳县、灯塔市要参照此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辽阳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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