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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㈡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计 在摸清农村低保资金总体状况的基础上,以检查低保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为目标。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市及临河区、磴口县低保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局统一组织对杭后、五原、前旗、中旗、后旗低保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在拟选的旗县或区中,至少抽查2个乡镇和不少于60户低保对象。重点揭露低保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现行低保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建议,促进低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及低保制度的完善。7月初开始,8月底结束。 ㈢市局统一组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就业特定政策补贴的专项审计。 七、投资项目审计 ㈠内蒙古电力220kv输变电工程审计 以推进电力输变电建设项目管理,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为目标;以电力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及建设项目管理为特点,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市审计局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0kv输变电工程进行审计。重点检查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核实部分单项工程的真实性,揭露和反映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和严重损失浪费的问题,对典型问题深入剖析,注重从宏观层面反映问题,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8月开始,10月底结束。 ㈡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以保障和促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为目标。市局对巴彦淖尔机场建设项目、机场专用公路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统一组织旗县区审计局对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等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揭露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纠正,保障和促进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㈢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建设程序、招投标、建设资金等方面的监管为目标,积极配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市局对临河新区12条道路、巴彦淖尔市交通指挥中心工程、乌中旗海关和国检综合楼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旗县区审计局对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沙德盖油路工程等项目进行审计。 八、经贸审计 ㈠民营企业调查 以调查民营企业占有国家资源,享有国家优惠,履行承诺和法定义务情况为目标。自治区审计厅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调查。8月开始,9月底前结束。 九、外资项目审计 ㈠外债专项审计 以摸清外债底数,分析拖欠原因,完善管理机制,防范财政风险为目标。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自治区审计厅统一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自治区全口径外债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月开始,3月20日前结束。 ㈡外资公正项目审计 按照审计署授权,自治区审计厅将统一组织对我市世界银行贷款加强农业灌溉三期项目、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环境改善项目、日元贷款内蒙古植树造林项目、日元贷款内蒙古风沙区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审计。其中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及加强农业灌溉三期项目拟于4月底前完成;亚洲开发银行内蒙古环境改善项目拟于6月底前完成;内蒙古植树造林等6个日本协力银行贷款项目,9月底结束。 ㈢财政部门管理的外债项目专户资金及相关费用收支情况审计 以规范财政部门外债项目专户资金及相关费用管理为目标,自治区审计厅组织我市两级审计机关对财政部门管理的外债项目专户资金及相关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加强外债项目专户资金监督,规范财政部门的债务管理。4月底完成。 十、经济责任审计 ㈠政府、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科学的政绩观为目标。结合市委组织部要求,对以下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对杭锦后旗书记、旗长任期经济责任一并审计(结合财政决算审计);对市经济委员会、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保局、就业局、公路管理局、文体局、招商局、老干局、房管局、人事局等11名处级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