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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吉建造[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6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全省建设工作要点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0年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0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工作。
  
  附件: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0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0年工作要点
  
  

  
  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中心工作,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工程造价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工程计价依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的宏观调控,发挥投资效益,推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调研工作,学习借鉴外省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出台《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行政,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制定和发布《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并且定期不定期公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格,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格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的质量安全成本标准。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和标准,充分利用诚信体系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
  
  三、完善工程计价依据,继续推行建筑业企业规费的动态管理。
  
  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长春市的轨道交通建设,编制《吉林省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吉林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吉林省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规范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的“三险一金”的计取,费率实行动态核定与管理,实现施工企业规费的 “一企一证”制度。
  
  四、继续深化省造价站的机构改革工作
  
  发挥和履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责,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继续与机构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人员编制和经费的落实工作。
  
  五、建立完善诚信管理机制,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督管理
  
  建立完善诚信管理机制,制定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的诚信信用评价办法、标准及诚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对工程造价市场交易主体及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予以记录公示,向社会发布信用情况。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清除力度。实行动态监管,对综合业绩突出的企业实行定期免检,对达不到资质要求的及时进行清除。加快培养一批甲级骨干企业做强做大,进步提高甲级企业的比例,乙级晋升甲级企业7家。
  
  六、开展全国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注册工作
  
  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认真做好造价专业人员注册审核、证书打印和执业印章刻制等工作。
  
  七、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二十年评比表彰工作。
  
  按照中价协的工作要求,开展工程造价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和优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评比和表彰活动,同时做好注册造价师及造价专业人员网上教育、注册、变更的协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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