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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6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09年下半年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企业财务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下半年符合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扶持条件企业名单公布(详见附件),并就申请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4月1日起开始受理扶持名单内企业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办法
  
  (一)扶持名单内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组织机构编码和海关编码进入资金申报系统,录入本企业财务信息后打印申报表,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委托受理单位;
  
  (二)如企业名称、海关编码已发生变更的,企业将无法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需带齐《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报委托受理单位,验原件后留复印件。
  
  三、受理地点
  
  委托受理单位: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6楼西603室
  
  咨询电话:83786025、83786058
  
  四、审核
  
  我委将在收到企业书面申请后会同外汇管理局核查企业收汇情况,会同国家税务局核查企业出口退免税情况,并将核查通过的企业转送市财政委复审,将予以支持。
  
  五、注意事项
  
  (一)扶持名单内企业须指定本企业员工办理申报手续;
  
  (二)一经发现代理申报现象,将不予受理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下半年符合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扶持条件企业名单(略)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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