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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资金要求 1、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经费控制在10万元以内,市、县级财政应给予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1:0.5。 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宣传培训,机具研制与改进,不得用于项目管理经费。 (四)时间要求 各市(州)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10年4月20日前上报省农机局科教办,并上报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文武 8827400-816 赵成斌 8827400-827 e-mail:gsnjkjc@126.com 附件: 甘肃省农机化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参加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制 一、立项依据 包括立项的目的、意义,拟实施区的基本情况,推广新机具、新技术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应用前景分析等。 二、主要实施内容 包括推广的新机具、新技术的名称、内容;配套技术措施等。 三、计划指标 指实施本项目要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实施地点与规模 五、经费预算 包括项目总经费、申请经费、经费用途等。 六、预期效益 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七、分年度计划进度与组织管理 八、申报单位、市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省农机局审批意见及盖章。 注:用a4纸制成标准打印文档,封面采用3号仿宋黑体,文件内一律采用仿宋4号字体,标题加黑,行距1.5倍,每页四周加框及页码。为便于归档保存,申报材料应使用纸制材料作封面和封底,请勿使用塑料封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