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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防火墙”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火灾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消除消防工作具体责任虚化缺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自身消防安全。 (二)及时部署,分阶段行动。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7月)。各地各单位要组织传达学习全省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2.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8月至2012年10月)。各地各单位要逐项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完成消防安全检查、整改、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各方面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位、认识到位、目标措施到位、检查到位,杜绝发生火灾。 3.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验收。 (三)抓好自查,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对消防设施进行认真的检查,对发现的消防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有可能酿成火灾的,要停业停产整顿,并做好有关台帐登记备查。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地各单位要及时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