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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支持协助电力部门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督促电力部门督促电力企业认真做好电力设施的春检、秋检以及迎峰度夏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发电设施和供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二是督促电力部门制定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监督措施,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督促电力部门制定相关规定,逐步健全大坝安全监管的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督促水电企业排查治理水电站安全隐患。 8、支持协助水利等部门做好水利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联合组织水利单位和企业深入开展水利设施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防汛各项工作;二是协同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制止乱采滥挖,保证河道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以及涉河建筑物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三是会同水利等部门制定加强农村小水电站建设安全监管措施的意见,严格“三同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 9、支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气象、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支持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减灾”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防雷安全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工业园区防雷设施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雷击事故的发生;二是协调旅游等部门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通报旅游安全事故等;三是督促质检等部门,搞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动态监管,严格事故调查,加大责任追究。 四、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督促事故防范措施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牵头或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依法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加强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事故防范措施的整改落实。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会全精神,学习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的一系列决策和指示精神,学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与实践,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信息报送,建立健全台帐建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规范运作的能力;四是着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督促检查,提升锐意进取、创新发展的能力;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升廉洁自律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