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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余市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办字[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9
【实施时间】 2010-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9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政务督查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9年,全市政府系统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咬紧发展抓督查,齐心协力促落实”的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重点,突破难点,有力推动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政务督查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决定授予下列单位和个人为2009年度全市政务督查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8个):
  
  江西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
  
  市建设局
  
  市审计局
  
  分宜县人民政府
  
  渝水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16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李勇平
  
  市科学技术局
  
  赖立明
  
  市林业局
  
  徐新平
  
  市人事局
  
  林春景
  
  市国土资源局
  
  何建红
  
  市监察局
  
  张丽莉
  
  市环境保护局
  
  黎燕平
  
  市民政局
  
  柳 絮
  
  市财政局
  
  吴小军
  
  市卫生局
  
  邓勇刚
  
  市文化局
  
  饶 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何勇兵
  
  市水利局
  
  聂洪胜
  
  市国家税务局
  
  张靓青
  
  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胡菊根
  
  仰天岗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郭春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全市政府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政务督查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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