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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湘交政法字[2010]12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9
【实施时间】 2010-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组织评比表彰厅级文明路3-5条(段),文明航道1-2条(段),为申报省级文明路、文明航道打好基础;
  (六)组织评比表彰高速公路文明示范服务区1-3个,全面推进文明优质服务暨星级服务区创建活动;
  (七)与各级团委紧密协作,命名表彰省级青年文明号和省级青年岗位能手各10个,进一步激励青年职工和青年集体建功立业;
  (八)做好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创建和申报准备工作,展现交通运输行业妇女“半边天”重要作用和昂扬向上、拼博进取的精神风貌;
  (九)加大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文明行业、先进集体(含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等)复查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先进集体和创建活动的动态管理。
  
  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行业文明向纵深发展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务必使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人员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二是要充分调动和保护从事文明创建工作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去。对那些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同志,同样要大张旗鼓地给予表彰和宣传。
  (二)要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把坚持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等优良传统作为重要内容。把面向基层,向基层倾斜,为基层服务作为要点。把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文明礼貌执法作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职工队伍,为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三)开展调查研究,为“十二五”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谋篇布局。要研究制订“十二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新时代的新要求,要对原有的评选标准和激励规定进行修订,增加新的规范和要求,制定更加科学和可操作的考察评分办法,逐步完善交通运输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行为规范、文明服务标准,推进评比表彰工作的科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四)稳步推进交通运输文化建设。要着力构建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交通运输品牌意识,努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软”实力,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各单位要把交通运输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二是要推广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要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物质文化建设。要根据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要,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四是要着力培育交通运输特色文化。积极培育和发展能充分体现交通运输行业精神和时代发展要求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系统文化、专业文化以及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等。五是要广泛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干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要积极创作、传播和推出一批反映交通运输发展成就,热情讴歌交通运输职工新的精神风貌的文化作品,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身心素质。
  (五)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即未来五年内,打造十大交通运输文化品牌,创建一百家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培树一千名交通运输行业时代楷模),明确“十百千”工程的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为实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提供遵循。
  (六)研发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评比表彰电子信息系统,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统计、网上管理,加强对先进集体和创建活动的常态化管理。
  (七)年底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交流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和经验,制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意见》,部署“十二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十二五”时期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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