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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发改委
【发文字号】 浙发改农经[2010]247号
【颁布时间】 2010-03-29
【实施时间】 2010-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武义县石硖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武义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武义县石硖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发改〔2009〕56号)悉。经委托评估,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石硖水库位于钱塘江水系金华江主要支流武义江上游熟溪流域麻阳港上,坝址位于桃溪镇双溪村白果树脚自然村上游。该工程符合《浙江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熟溪流域综合规划》、《武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工程建成后,与下游源口水库联合调度,结合熟溪河道整治及堤防建设,使下游武义县城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熟溪沿岸建制镇防洪标准达20年一遇;并增加城乡生活、生产和农业灌溉供水能力,改变城乡优质水供应紧张局面,促进武义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兴建该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362m,死水位335m,正常库容833万m3,防洪库容189万m3,总库容988万m3。与源口水库联合调度情况下,保护人口8.2万人,保护农田4.8万亩,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2931万m3,电站装机容量3.2mw。
  
  三、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基本同意选择下坝址方案,初选混凝土拱坝,坝顶高程365.10m,最大坝高61.1m。泄水建筑物采用坝顶溢流方式,泄洪总净宽24m,分3孔,每孔净宽8m,堰顶高程360.0m。
  
  基本同意放水建筑物为坝内埋管,埋管直径0.8m,出口设调流阀。
  
  基本同意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的布置和主要结构型式。
  
  四、工程用地
  
  本项目工程占地合计588.62亩。其中农用地379.06亩(耕地104.14亩,耕地中含基本农田103.9605亩),建设用地61.42亩,未利用地148.14亩。工程永久占地35.97亩。迁移人口(2011水平年)528人。
  
  五、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请按金华市环保局金环建〔2009〕72号的批复意见,认真落实环保措施。
  
  六、节能
  
  项目节能方案符合节能规范标准。
  
  七、工程投资与资金筹措
  
  工程静态总投资17895万元,总投资18280万元,其中:武义县石硖水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银行贷款4000万元,其余由武义县政府筹措解决。
  
  八、工程管理和工期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武义县石硖水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法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施工总工期24个月。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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