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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3-28
【实施时间】 2010-03-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0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只升华副市长
  
  副主任:王敬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董迎科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陈浙闽市文明办主任
  
  张志强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靳润成市教委主任
  
  武长顺市公安局局长
  
  韩启祥市监察局局长
  
  张中华市民政局局长
  
  杨福刚市财政局局长
  
  尹海林市规划局局长
  
  吴延龙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李全喜市建设交通委主任
  
  严定中市环保局局长
  
  李福海市市容园林委主任
  
  张国庆市农委主任
  
  朱芳清市水务局局长
  
  程津新市卫生局局长
  
  王海福市工商局局长
  
  佘清文市旅游局局长
  
  沈 毅市交通港口局局长
  
  矫 捷市法制办主任
  
  李树义市市政公路局局长
  
  王周喜城投集团董事长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审批全市重大城市管理整治方案;筹措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资金等。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园林委,办公室主任由李福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市政公路局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政策;
  
  (二)组织编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城市管理专项管理标准;
  
  (三)完善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四)对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五)监督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依法管理城市的情况;
  
  (六)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和分析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七)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八)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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