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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8
【实施时间】 2010-03-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0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鉴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及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名分管领导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园林管理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法制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南宁市委、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一名分管领导。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韩艳斌担任(兼职),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妇联沈进东担任(专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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