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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建培[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1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全区施工图审查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施工图审查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建人〔2009〕26号)文件精神,为了提高我区施工图审查人员审查水平和审查质量,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促进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定于2010年4月在南宁举办全区施工图审查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事结构、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道路、桥梁及其它配套专业的施工图审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集中培训安排
  
  (一)(1)班(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及其它配套专业)
  
  报到时间:2010年4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21:00;集中学习时间:2010年4月7日至4月10日;
  
  报到及学习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11号东春大酒店。
  
  (二)(2)班(结构专业)、(3)班(勘察专业)、(4)班(道路、桥梁专业)
  
  报到时间:2010年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21:00;集中学习时间:2010年4月8日至4月11日;
  
  报到地点:南宁市祥宾路63号满江红大酒店(市工商局旁),学习地点详见课程表。
  
  三、 集中培训内容
  
  (一)学习施工图审查相关法律、法规。
  
  (二)(1)班:建筑防火、建筑消防法律法规、建筑节能标准、施工图审查中常遇到的问题解析、水暖电气相关知识等;(2)班:结构概念设计、结构超限设计、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常见问题分析;(3)班: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4)道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含教材资料费、考试考务费等):600元/人。其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 其他事项
  
  (一)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上岗证明,同时作为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检查重要条件之一。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能从事与施工图审查相关的工作。
  
  (二)本次培训今年内只举办一期,请各审查机构务必组织好本单位审查人员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
  
  (三)请各学员在培训时根据各自专业需要携带以下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四)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到时须交1张1寸彩色相片。
  
  (五)培训班联系人:马世军,联系电话:0771-226016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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