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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1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建设项目“投转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建设(代建)单位:
  
  为切实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投转固”或“转固”)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全面完成市政府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45个建设项目“转固”目标,特将有关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并纳入相关主管单位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投转固”目标责任分解
  
  2010年,全市“投转固”工作涉及17家责任单位45个项目,总投资107.24亿元。其中:云岩区政府和乌当区政府共1项,云岩区政府1项,花溪区政府1项,市检察院(市经房公司)共1项,市交通运输局6项,市教育局(南明区教育局、小河区教育局)共3项,市卫生局2项,市城管局1项,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项,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项,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项,市公安消防支队1项,贵阳合力工程项目管理公司2项。(具体项目及进度安排详见附表)
  
  除上述纳入目标的45个项目外,按市政府要求,机场路(原油榨街至小碧乡城市道路工程)也将进行“转固”。鉴于该项目为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世界银行贷款贵阳交通项目,项目的综合验收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且按世界银行的规定,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含工程决算)由国家审计署授权省审计厅进行审计,对该项目“转固”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要予以积极配合,力争在2010年6月30日前向省审计厅报送送审资料。
  
  二、“投转固”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2010年“投转固”目标的完成,各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各项手续,积极协调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初审,并按评审要求和报送时限要求,及时向评审主管部门报送完整的竣工财务决算(含工程决算)资料。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要按时限要求分别完成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含工程决算)审计、财政批复和“转固”验收手续。市国资委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资产接收、登记、交付使用及管理工作。同时,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遏制“高估冒算”等不良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
  
  (三)市督办督查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跟踪督办协调、通报及目标考核工作。
  
  (四)完善“投转固”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实施中心环北线遗留问题、市财政局负责实施西出口道路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的审计,并纳入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标责任,确保建设项目交付资产的完整。市国土资源局、云岩区国土资源分局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考核办法
  
  经市政府同意,45个项目已纳入市政府“投转固”工作目标考核;凡未按时完成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时将予以扣分。
  
  附件:2010年度45个建设项目“投转固”项目责任分解表(略)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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