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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0年3月1日至3月28日) 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分工。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研究制订详细的具体工作方案,着手宣传、动员和启动等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3月28日至12月31日) 以 “五·一”、“哈洽会”、“哈夏会”、“十·一”和元旦为节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各自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有步骤地组织推进,加强卫生环境督查,全面实施和推进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大会战。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月13日至1月25日) 在对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发展。 四、组织机构 为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有力、有序、有效、广泛深入地开展,成立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 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朴 逸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显友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坚 南岗区政府区长 于沐琳 道外区政府区长 于得志 平房区政府区长 马 彬 市工商局局长 孔庆勋 市城管局局长、市城管办主任 曲维嵩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任纪善 哈铁路局局长 刘文成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 臣 松北区政府区长 刘志军 呼兰区政府区长 刘明烈 市卫生局巡视员 孙洪庆 香坊区政府区长 杨 杰 市旅游局局长 杨靖武 市农委主任 张万平 阿城区政府区长 张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基春 市环保局局长 季卫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姚劲松 市商务局局长 查世纯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宫喜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 赵登峰 市水务局局长 徐 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贾剑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冀平 道里区政府区长 程颖刚 哈报业集团社长、总经理 慕 莹 市卫生局局长 潘鸿仁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主任由张鹏、刘明烈同志兼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要将其作为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推进实施“三优”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切实摆上日程,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并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和各级文明单位评选之中,进行严格考核。要确保工作有安排、措施有保证、重点有突破,形成整体推进、逐步深入的良好态势。 (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作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积极推进。牵头部门要树立责任意识,精心设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动作、统一行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形成人人有任务、处处有人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尊重市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管理和监督。市属各新闻单位、网站要发挥各自优势,制订详细的宣传报道方案,开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专栏、专题,加大宣传报道与监督力度,积极宣传各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努力营造“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群团组织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运用各种方法和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 (四)督办检查,奖优评差。加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对区、县(市)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考评。市爱卫办、市城管办要制订考评细则,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特殊时段随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内容组织开展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奖优评差活动。通过组织开展落实门前“四包”达标单位、卫生环境最佳最差单位和物业卫生管理先进单位等评比活动,有效解决影响卫生环境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