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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服函[2010]118号
【颁布时间】 2010-07-16
【实施时间】 2010-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3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马鞍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的请示》(马价〔2010〕41号)悉,现批复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107号)明确了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的收费性质和管理权限,其收费标准在省局未规定前,暂由各市价格部门制定。省局今后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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