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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琼农电[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7-16
【实施时间】 2010-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3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2号台风“康森”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委)、畜牧局、农机局、乡镇企业局、农技中心、热作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台风“康森”防风工作,省农业厅于7月15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第2号热带风暴“康森”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现根据台风变化情况以及肖杰厅长7月16日上午的紧急部署,现将有关防风工作再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农业部门要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随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队,奔赴重点地区指导防风工作,切实加强防风工作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
  
  二、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发动和组织农民抓紧抢收成熟早稻、香蕉及各种水果,做好晚稻秧苗及其它作物幼苗的保护工作,减少损失。
  
  三、尽快采取支柱加固、及时培土等有效防护措施,做好香蕉、胡椒、橡胶、芒果、荔枝等经济作物的防护,防止被风吹断刮倒。
  
  四、切实做好大棚设施、南繁育种基地、畜禽养殖场、农产品加工企业、预冷库及休闲农业以及现代农业展示示范园、省预警中心等重点在建项目的防风工作。
  
  五、对畜禽栏舍采取牵拉加固等措施,防止畜禽栏舍倒塌和雨淋畜禽发病,同时注意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六、加强灾后处理和管理,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七、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八、省农业厅防风应急值班电话:65227027,请随时保持联系,联系人:陈吉锋,手机:13178989866。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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