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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3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孙水林同志、授予孙东林同志湖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孙水林、孙东林两兄弟系湖北武汉市黄陂区李集街建筑商。今年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七),孙水林同志筹款26万元,从北京承建工程工地赶回家乡为农民工发放工资,途中不幸因车祸罹难。其弟孙东林同志追加筹款7.6万元(总计33.6万元),继承哥哥遗愿接力送薪,终于赶在大年三十前结清了60多位农民工的全部工钱。
  
  孙水林、孙东林这两位“信义兄弟”生死接力、千里送薪,二十年如一日信守“新年不欠旧年薪,今生不欠来生债”的承诺,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承诺。他们是新时代重信义、讲诚信的标杆,是守责任、讲道德的楷模,是关爱群众、构建和谐的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模范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追授孙水林同志、授予孙东林同志“湖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全省广大干部职工要向“信义兄弟”学习,热爱本职,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广大企业经营者要向“信义兄弟”学习,关爱职工,维护权益;明礼诚信,履行责任;遵守道德规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推动和谐湖北、诚信湖北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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