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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部门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和落实,以及对县区工作的指导检查;统计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区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数据;工商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的基本情况;国税和地税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内全部已申办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并与劳动保障监察网联网实现信息互换,确保证卡信息与网络信息的核对;财政部门负责在补充配置网络设施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保证学习培训、网络设施配置、日常维护等必要的经费,促进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实施步骤。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2010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全面部署“两网化”管理实施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网格的划分,重点抓好1-2个社区的“两网化”管理工作,以点促面,全面推进,并在2010年10月前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健全“两网化”管理和完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及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2010年底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全覆盖,建立以“两网化”管理体制为核心的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 四、“两网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对劳动纠纷的预防和及时化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周密测算,多方论证,按照“网格、信息平台建设、人员、经费”四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网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管理,加强基层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要充实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基层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业务素质。要尽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基层执法人员服装整齐,执法装备齐全,树立良好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社会形象。 (三)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与财政、公安、监察、建设、工商、税务、质监、安监等部门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努力开发和整合内部现有资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与就业、培训、工资、社保等机构的沟通与协调,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