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函[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4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两个加快”工作大局,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从源头治本着眼,从基层基础着手,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监管队伍建设,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呈现逐步好转的态势。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利州区等32个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等奖
  
  利州区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朝天区人民政府、旺苍县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煤管局、市经委。
  
  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二等奖
  
  元坝区人民政府、剑阁县人民政府、青川县人民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广元质量技术监督局、川北煤监分局、广元电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重点办、市环保局、市电子办、广运集团。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