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发展计划科 负责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组织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宏观配置意见,协调有关规划和各类计划的实施;指导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的建设;组织推荐管理国家、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组织开展科技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牵头起草科技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开展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四)科技成果管理与技术市场科 拟定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承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和推荐工作;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重大专项、工业科技攻关、科技成果推广、重点新产品计划等工作;负责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创新工程实施;推荐和管理工业领域的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指导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等相关工作;负责制造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和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支撑与保障工作;指导防震减灾、地震观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五)知识产权管理科 指导专利技术推广和运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承担专利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和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对外交流与合作、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专职纪检监察员。 四、人员编制 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行政编制13名(含纪检监察1名)。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副县级)、正副科长(主任)5名。 工勤人员编制2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