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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9]69号
【颁布时间】 2009-04-01
【实施时间】 2009-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南宁市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消除超标助力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创优道路交通秩序,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主题,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减少由超标助力自行车交通违法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超标助力自行车上路行驶、违反限行规定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2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整治行动,公布实施内容,明确整治范围。
  
  (二)宣传纠正阶段(2009年4月2日至4月30日)。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长效严管阶段(2009年5月1日起)。严厉查处超标助力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超标助力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增强专项行动整体工作能力。
  
  (三)严格执法。要以和谐和法治的理念开展专项行动,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投诉和信访事件。
  
  附件:
  
  
南宁市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一览表
  
  
实施步骤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动员部署
  
  动员大会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启动行动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集中宣传
  
  市委宣传部
  
  辖区宣传
  
  各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公告
  
  市公安局
  
  宣传纠正
  
  宣传方案
  
  市委宣传部
  
  联合检查
  
  市工商局
  
  公布超标产品
  
  市质监局
  
  纠正交通违法
  
  市公安局
  
  “六进”宣传
  
  各城区人民政府
  
  社会维稳
  
  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
  
  市综治办
  
  长效管理
  
  查处交通违法
  
  市公安局
  
  制定助力自行车管理办法和法规
  
  市法制办
  
  城市发展战略、公交优先政策和措施
  
  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制度
  
  市质监局
  
  查处违法销售
  
  市工商局
  
  废旧电池长效监管
  
  市环保局
  
  日常性清理整顿摊点销售
  
  市城管局
  
  非法营运监管
  
  市交通局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市委宣传部
  
  保障经费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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