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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2.广西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自治区黄金水道办牵头); 13.广西桂西资源富集地区发展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14.广西深化开放合作“十二五”规划(自治区商务厅牵头); 15.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牵头); 16.广西节能“十二五”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牵头); 17.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牵头); 18.广西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 19.广西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20.广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自治区财政厅牵头); 21.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 22.广西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牵头); 23.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 24.广西创新社会管理“十二五”规划(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牵头); 25.广西人力资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牵头); 26.广西经济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27.广西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自治区扶贫办牵头); 28.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融资“十二五”规划(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牵头)。 除上述重点专项规划外,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围绕“十二五”本领域和行业的工作重点,研究提出拟编制的专项规划目录,自行组织开展规划编制、论证、衔接、审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按照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同步的要求,专项规划编制具体工作进度如下: (一)2010年4月,落实专项规划编制任务; (二)2010年5月,编制规划工作方案,拟定规划大纲; (三)2010年6月至8月,开展规划调研; (四)2010年9月至10月,完成规划初稿; (五)2010年11月至12月,进行规划论证、完善; (六)2011年1月,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衔接; (七)2011年2月底前,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完成所有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落实人员和经费。组建规划研究起草小组,选配业务骨干,充实规划队伍,加强调研和业务培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各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衔接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联系沟通,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四)加强汇报沟通。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做好向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衔接,争取我区更多内容、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专项规划盘子。 (五)创新编制方式。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发扬民主,畅通互动渠道,广纳群众意见,广泛凝聚智慧,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规划编制宣传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