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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鹤岗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开展“提质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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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容易孳生腐败的行政权力以及涉及权力运用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方法,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加强电子政务应用和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府网上服务项目,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便民公共服务。对于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办事标准等,通过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全市各新闻媒体要运用各种形式,紧紧围绕“提质提速”“倒计时”的要求和内容,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加大专题、专栏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公开报道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提质提速年”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分别采取周、月、季督查。监察部门要通过效能监察,监督各单位、各部门的“提质”质量;市政务公开办要通过效能建设,监督各单位、各部门的“提速”情况;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办室要跟踪掌控各单位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程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馈。
  
  (六)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全方位加强协调沟通工作,做到上下左右关系顺畅,支持有力,努力形成干事创业的发展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 “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绝不允许相互设卡,相互掣肘。要切实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思想,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七)加大激励约束力度。年底要对每个人全年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进行评定,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评优、重用、提职的主要依据。同时,鼓励支持改革创新,继续开展政府工作创新评比活动。对无极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和人员,取消评优、重用和提职资格。
  
  (八)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鹤岗市“提质提速年”活动领导小组,市长张雨浦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樊金宝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李旭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各县区、各部门的行政一把手为此项活动的主要负责人。
  
  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快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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