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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2010年全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已经行署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阿拉善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2010年是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收关之年,也是阿拉善盟建盟30周年。我们既要保持主要经济指标适度较高的增速,又要着力打足民生类指标,要加快实现“强盟”与“富民”协调推进,面临的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行署办公厅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2010年工作要点》和盟长鲍常青在盟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盟委、行署确定的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分解细化了年内重点工作,明确了任务责任,并将加大对各项重点工作和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盟委的总体要求,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达到31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达到182亿元;财政总收入增长25%,达到40.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达到1926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达到8050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自治区规定范围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33%;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以内。
  
  实现上述目标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通过项目建设拉动投资需求稳定增长。计划投资357亿元,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00个,年内力争完成投资133亿元。其中包括工业重点项目30个,农牧林水重点项目14个,交通重点项目10个,城建重点项目21个,社会事业重点项目16个,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9个。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达到31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达到182亿元;财政总收入增长25%,达到40.8亿元。(以上工作由文民、巴图朝鲁、龚家栋、李超英、王玉宝、张国良、田德志、周岩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各旗区落实)
  
  (二)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富民的思想,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抓紧谋划、论证、储备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项目,争取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盘子。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既要抓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和基础设施项目,更要抓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项目;既要抓好大项目,也要抓好中小项目,力争在项目争取、引进和建设上有一个大的突破。(以上工作由张国良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发展改革委和各旗区落实)
  
  (三)稳定居民价格,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自治区规定范围以内。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补贴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标准,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政策性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达到1926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达到8050元。(以上工作由文民、龚家栋副盟长负责,组织盟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牧业局、扶贫办、各旗区落实)
  
  (四)围绕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产业园区。围绕盐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金属矿产采选等优势产业,推进产业多元、产业升级、产业延伸。力争用2-3年的时间,培育年销售收入80-10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4户以上。进一步加大非资源型和可再生资源产业培育力度,积极发展风光电、医药、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快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扩大和提升循环经济规模和水平;加快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建设步伐,尽快实现由农牧业为主向工业为主的转变;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力争用几年的时间将腾格里、敖伦布拉格、雅布赖工业园区打造成为全盟重要的化工、特色冶金产业聚集区,将常山、赛汉陶来、策克园区打造成为重要的加工贸易园区。(以上工作由田德志副盟长负责,组织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旗区落实)
  
  (五)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尽快制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盟财政安排2000万元贴息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扩大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逐步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各旗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贴息资金和专项发展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争取增加贷款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上工作由文民、李超英副盟长负责,组织盟财政局、金融办、相关旗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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