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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效能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7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重大产业项目是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对于拉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大产业项目同时也是一项需要通过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来抓紧抓好的全局性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7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服务水平为目标,科学规划重大产业项目,严格管理重大产业项目,精心运作重大产业项目,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强化责任、落实举措、提高实效,努力实现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上有新进展、管理上有新提高、服务上有新成效、融资上有新突破,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超前谋划,抓紧抓实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突出战略性、基础性和影响力、竞争力,着眼于全局和长远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把江西变成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热地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发挥比较优势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产业结构升级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谋划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推进一批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高新技术产业、精深加工工业、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自主创新、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重大产业项目,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谋划衔接一批、对外招商一批、落地开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的要求,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实行两级项目储备管理机制,由省发改委、设区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类专家共同参与。紧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论证、审核等开工前的各个环节,对口衔接、逐项完成。(考核部门:省发改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等)
  
  (二)围绕重点,全面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加大对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我省十大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充分利用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和赣台经贸洽谈会等重大活动、94个工业园区、507个改制国有工业企业,突出加强与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沿海企业、民营企业的四个对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招商引资洽谈项目的签约率、落户率、进资率、开工率。(考核部门:省商务厅,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资委、省委台办等)
  
  (三)多管齐下,着力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1、优先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制度,增加协商会召开的次数,优先解决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产业集聚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重大产业项目,做到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又有效保障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情况的跟踪和检查,对已安排建设用地计划且未按规定使用土地的,协商会上相应扣减项目所在设区市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调剂给其他急需用地的重大产业项目使用。国土资源部门要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报批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事项优先办理。(考核部门:省国土资源厅,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
  
  2、优先保障环境总量指标。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协商制度。由省环保厅根据全省环境总量控制指标和国家、省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需要,提出年度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可承受的消耗指标。在安排重大产业项目时,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对所需环境总量指标进行平衡测算。各设区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依法淘汰、关闭落后的生产设施和产能,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腾出环境总量指标。对于特殊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大影响的产业项目,如项目所在地环境总量指标无法保障,但当地环境质量尚能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可协商从全省总量减排富余指标中予以调剂,或通过排污权交易优先安排解决。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减排措施,切实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的需要。(考核部门:省环保厅,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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