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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琼建质函[2010]176号
【颁布时间】 2010-07-19
【实施时间】 2010-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8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厅决定于近期开展全省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定在7~8月,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检查省外监理企业在琼监理项目的监理工作情况,每个项目都必检;第二阶段检查省内监理企业的监理工作情况,每家监理企业抽检2~3个工程项目,主要集中抽取海口、三亚、琼海等主要城市的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责任,包括组织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查、工程分包审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审查、原材料验收、见证取样送检、隐蔽验收、旁站监理、质量安全隐患的处理等工作。
  二是检查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是否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派驻到位,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专业是否配套,人数是否达到标准规定等,省外监理企业还要检查是否办理入琼单项备案。
  三是检查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情况,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会议纪要、监理通知等资料是否规范、完善。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查阅工程监理资料、现场查看工程实体、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
  
  四、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由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联合厅改革与发展处(厅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规处相关人员及相关专家共同组成。
  
  五、相关要求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迎检工作,将本辖区省外监理企业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列好一览表待查。另外海口、三亚、琼海还要准备好省内监理企业的监理项目表,以便检查组抽查。
  
  六、其它事宜
  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监理企业及项目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在我省承接新的监理业务资格。对在工程监理监管方面工作不到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站也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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