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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局,省标准化院: 现将国家标准委《关于编制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0]〕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编制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按照文件要求完成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 二、请你们将“十一五”标准化工作总结及编制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意见内容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于2010年7月26日前报送省局。 三、各单位须于9 月底前完成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发往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于2010年10月15日前报送省局。 联系人:余国平 联系电话:0791-8284126 电子邮箱:jxsjbzc@jxzj.gov.cn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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