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农能办[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7-14
【实施时间】 2010-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8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农村能源站(办、科),各县(市、区)农村能源站:
  今年以来,我省出现长时间多次的持续强降雨,农村沼气建设受到较大影响,沼气工程施工被迫停止,极易产生沼气安全隐患。为了防患安全事故,省农村能源办分别于6月10日转发了农业部安全通报(农科教能函[2010]40号),6月2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6月24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农村沼气灾后重建管理与技术要点的通知》,编印了《水灾后农村沼气管理要点》、《农村沼气安全操作技术要点》。为进一步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安全工作。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狠抓农村沼气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努力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
  
  二、立即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大排查。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迅速动员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沼气技工、工程施工企业和项目业主,对所有在建户用、小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开展全面安全排查,检查受淹沼气池的盖板是否完好和在建沼气工程的围护是否完好,防止人畜落入池中发生意外,做到未交付使用工程一户一处不落,及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工程安全防护和除险加固。
  
  三、做好沼气安全生产恢复工作。各地要强化科学救灾,按照《水灾后农村沼气管理要点》、《农村沼气安全操作技术要点》,加强灾后沼气安全生产指导,灾后沼气工程的清淤启动必须由专业沼气技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对于不能修复的沼气工程,要及时进行填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大沼气安全生产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常识,继续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强化沼气准入制度,加强沼气技工的安全培训,做好沼气工程施工安全告知工作。
  
  五、制定重大突发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当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总体要求,制定农村沼气安全应急预案,要及时掌握各种突发事件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并按要求迅速上报。
  
  
江西省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