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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应急[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7-09
【实施时间】 2010-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9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持续性高温天气,高温中暑病例个案时有发生。为指导各地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避免出现与高温中暑事件相关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掌握信息,主动防控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刻认识做好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从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将高温中暑卫生应急工作作为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构建和谐海南的一项重要卫生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要求,在省气象部门发出高温中暑等级预报信息时,积极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力争将高温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落实报告制度,确保早防早控
  各市县医疗卫生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启动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高温中暑病例报告系统”,对就诊的高温中暑病例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对本辖区内高温中暑病例个案报告情况的审核、汇总、分析,如发现报告病例数达到突发事件标准,要及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进行事件报告;并及时将高温中暑事件发生情况和应对工作建议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检查高温中暑病例个案和事件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加强指导,狠抓落实。
  
  三、积极准备,加强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认真落实好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在发生高温中暑事件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有效控制和应对高温中暑事件。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高温中暑临床救治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警觉性和诊疗能力。
  
  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预防高温中暑的健康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提高公众防范中暑的意识和能力。
  
  
二0一0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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